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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簡介
媽媽總是說我之所以這麼喜歡棒球,可能是受我爸爸的影響。翻出家中黑白的舊照,有一張在台北棒球場外野看球的照片。三歲的我,戴著寬邊帽,瞪著一雙骨碌碌大眼,自顧著擺pose,對鐵網外的廝殺毫不在意。
在金龍隊為台灣困頓的國際地位打響第一砲之後,爸爸就像六○年代大多數的台灣人一樣,在凌晨時分挑燈夜戰,為遠征太平洋對岸的中華小將加油。而我一直到十歲,偶然看到電視轉播中華隊痛宰美國少棒,才明白這個球棒、手套和球結合的遊戲,面對它難以解釋的魔力,從此心甘情願地,成了它的俘虜。
小學那時作文課最「俗」的題目莫過於「我的志願」,當時每個同學不是要當老師、科學家、商人,就是醫生,只有我振振有辭地說想當棒球記者,跌破老師的眼鏡。五年級的日記簿裡,除了流水帳外,有的竟然是諸如「今天美國大學明星隊又輸給文化,明天如果再敗給北體,那就是大大失了面子」這種不知道是報導還是評論的句子。
單槍匹馬殺到棒球場看梅花旗、中華盃的球賽,幾乎更是家常便飯。民國 年,黃廣琪與莊勝雄在秋季大賽的第二十一局一比○大對決,已是台灣棒球史上的經典球賽。記得,那一天,我趴在書桌旁,守著收音機六個多鐘聽完這場精彩絕倫的轉播。小學在老師的眼裡,我是一個「學業優良,唯仍需多加管教」的學生,迷上棒球後,為了收聽或序看一場球賽,我總是乖乖地提早把功課作完,該做的家事也一定不敢推拖,成績不見退步,就連青春期的叛逆也沒有,同時也順利地考上大學。雖然同學總抱怨我,一個女孩子家,一點文藝氣質都沒有,討厭逛街壓馬路也就罷了,沒課時只會待在圖書館的舊報室,為的只是尋找過去的比賽資料,家裡那三本剪貼簿,就是我對棒球專注的感情,在發黃的報紙中找尋記憶,是旁人不易理解的樂趣。
職棒成立,讓我圓了十一歲時的夢想。過去,看球只是興趣,在雜誌社的採訪球隊的工作,成了我人生最大的享受。我從台北到屏東,看過的比賽也有幾百場,有人用相片寫日記,我想我是用棒球寫日記。從小就熟悉的名字成為訪問對象,即使興奮莫名,總夾雜著幾分緊張的情緒;但我真正珍惜的是它讓我有機會實現小時候的志願,而我何其有幸,能在職棒最輝煌的那幾年,恭逢其會。
美國留學,我的「棒球熱」並沒有退。許多台灣同學都知道,新聞系有個棒球瘋子,而且是個女的;我在學校的體育系選修了二十個學分,教授和班上的老美都無法相信,班上這個台灣來的女生,對美國的職棒簡直如數家珍,同時專門解答全班都不知道的大聯盟問題。在美國的第二年,我換了裝有cable的新家,開始了每天看WGN(轉播白襪與小熊)、TBS(轉播勇士隊)以及ESPN的日子。研二的功課很重,還好看不完的比賽和專訪,讓我留學第二年的生活過的比第一年還忙碌充實。畢業考前,我逼自己超前讀書進度,為的只是趕上那年美聯和國聯冠軍賽的轉播。十月下旬的世界大賽,我白天睡覺下午打工,晚上看棒球,半夜K書,心滿意足地看完了六場比賽,終於在十一月順利通過可怕的口試。
回台灣三年了,工作並未讓我對大聯盟退燒,每天再怎麼忙、再怎麼累,一定不會忘了上網查看當天的戰績。一九九八年九月,趁著MLS球季最後一星期,回到闊別兩年的美國,飛奔到舊金山與奧克蘭看球,並趁到聖地牙哥遊覽之便,順道到洛杉磯道奇球場看了場比賽。
一九九九年六月,我更是一不作二不休,夥同幾個同好,安排了一趟瘋狂加三級的「棒球之旅」,從美國中部的辛辛納提、芝加哥、底特律,轉到美東的紐約、古柏鎮棒球名人堂、波士頓、巴爾的摩以及東南方的亞特蘭大,十九天下來,我們總共攻佔了九個球場,看了十一場比賽,那真是一趟快樂之旅。
對棒球不變之情,很難一語道盡。我只知道生活中任何的挫折與不快,只要看場比賽就能得到疏解,比任何特效藥還有用。有人說,棒球是一種懷舊(Nostalgic)的運動,漫漫的棒球歷史充滿了寫不盡的故事和傳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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